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算应届毕业生? |
释义 |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及其对应的毕业生身份问题。劳动合同应包括必备条款,签订书面合同后仍算应届毕业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签约期限。试用期有时限且有工资保障,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法律分析 在当今社会上,大学生是一个非常具有活力和生机的社会群体,那么在大学生涯快要结束的时候面临的则是就业上的问题,那么有许多的大学生在未毕业的时候就与其他公司强多了劳动合同,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毕业生吗?今天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哪些方面?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试用有时限,有工资 虽然在试用期难免如履薄冰,毕业生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结语 大学生作为一个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社会群体,面临着就业问题。许多大学生在未毕业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否算作应届毕业生呢?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呢?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是否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应届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签约期限。试用期有时限,也有工资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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