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离异是否影响干部选拔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不会影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没有规定离异的干部不能提拔,而是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等情况干部不能列为提拔考察对象。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6、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 三、担任副科级相关程序: 1、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推荐干部意见; 2、组织部门在你所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第一环节是民主推荐(不明确人选,但关键要单位主要领导的推荐意见和人选)必须意见集中,得票过半。第二环节是对得票过半的干部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第三环节是进行干部考察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你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80%; 3、通过以上环节,你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组织部门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