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暑假工是人走账清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是的。暑假工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务关系,但是如果要提前离职,需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配合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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