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的主旨是确定房屋遗产可继承的范围,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协议办理,并在分割遗产时遵循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字数:97字。 法律分析 1、确定房屋遗产可继承的范围,主要是区分夫妻共同房产、家庭共同房产的情况。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嘱继承和遗赠协议优于法定继承。3、房产分割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2)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因此,通常情况下时,让一方被继承人取得房产,让其折价将他人应分得的房产支付给他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在房屋遗产继承中,我们应明确可继承范围,并区分夫妻共同房产和家庭共同房产。遗嘱继承和遗赠协议优于法定继承,而房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不损害遗产效用。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人应合理取得房产,并通过折价或适当补偿等方式确保公平分割。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法律客观性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