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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我国规定如何办理准生证
释义
    (一)需准备的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二)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
    (三)带上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
    (四)带上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六)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七)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八)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九)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二、准生证分为哪几类?
    1、生殖健康服务证:符合政策怀孕时需要办理的,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报户口还需要。
    2、流动人口婚育证:当你离开户籍地,到外地工作或生活时,需要办理的。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你生了一个孩子,不打算生第二个(当然是要符合政策,不违法计生法的情况下),需要办理的证,一般来说孩子上学会用到。什么情况下会被撤回准生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发证的予以撤销并收回已发证件;持证人所持证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仍继续怀孕、生育的,按政策外怀孕、生育处理。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涂改、转借《准生证》,或所持《准生证》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应发出《扣证通知书》扣缴或撤销其《准生证》。
    (二)持证人经批准生育二孩,但怀孕后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紧急情况除外)擅自施行人工流产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在其《准生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中的“备注”栏注明“因擅自施行人工流产,取消原二孩生育批准”并加盖公章;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施行人工流产的单位、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发证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发放《准生证》。或者经办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准生证》》,在《准生证》上登记虚假内容的,其《准生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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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