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时盖了什么章才会生效 |
释义 | 与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只有这样订立的合同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一、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该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而盖具公章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中可以不明确服务期限吗 合同中必须要明确服务期限,因为履行期限是我国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无效可撤销合同与有效待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两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效力待定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有以下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定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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