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诉已受理不是表示投诉成功,是表明受案单位已经受理了你的投诉,正在处理中。 一、举报受理范围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走私贩私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 4.违反合同、商标、广告等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 5.其他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二、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你还是尽可能和你的领班好好沟通,若能解决就不用投诉;若确实要投诉的话你就找你领班的直接上级,说你对某件事你有不同你领班的的看法,不知当说不当说,若他说不用说的话,就算了,因为你说也没用,他说可以说的话,你就可以说了,但有点应记住,就事论事,不要攻击你的领班,否则可能给你带来打击报复的,这样就得不偿失。 效果的话,现在要判断是非常难的,只说一般情况会对你比较有利的。方法已述,再补充一点,若你们经理当时在场的话,你多的可不说,请他为你作主就行。 若比较重大的话,书面好,一般的口头就行,而且较简单。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