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赠与的房屋法律规定有: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限制权利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房屋赠与未经抵押权人、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