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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