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资不抵债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则该企业会被破产清算。 一、资不抵债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当债务人出现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况的时候,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也明显下降,债务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在解散前还没有清算,或者还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公司破产在哪里申请呢?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当经营出状况或经营不下去时,可以对公司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公司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一般来说,只有在资不抵债,走投无路时才会选择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在哪里申请呢?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由其债权人或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在破产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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