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
释义 | 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如下: 1、总工会所核定的特困职工。 2、城乡的低收入家庭成员。 3、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扶优对象。 5、农村的五保对象。 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的进行生活补助的六十年代退休职工。 7、在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 一、合作医疗几年没交了可以再交吗 合作医疗几年没交了可以再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如下: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 3、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国家规定,有一些特殊人群是可以直接免交新农合费用,即可享受新农合待遇。这些人群包括了五保户、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70岁或者80岁以上的老人、农村的贫困残疾人。 二、救助证享受什么政策 一、低保政策。1、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2、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3710元(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等导致的极贫人口增发8.6%的低保金,达到4028元)、2200元、1600元。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三、医疗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六、孤儿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补贴标准:分散抚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集中抚养的是每人每月1100元。七、高领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三、低保户取消由谁决定 低保户取消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最终审批决定的。 低保是实行县、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单位三级负责制,当其低保人员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时,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取消。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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