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职工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沧州职工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保险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沧州职工参保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由本人持存档部门介不绍信、档案(以及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到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征缴二科填报《保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 2、征缴二科审核盖章后出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启用通知单到工商银行办理启卡手续,到征缴二科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录入,办理医疗保险证及打印《灵活个人缴费明细单。 3、办理写卡业务及在医疗保险证上加盖钢印。 4、到任一工商银行按《灵活个人缴费明细单办理交费。 三、沧州职工参保登记的办理条件 1、我市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 2、市城镇居民 四、沧州职工参保登记的办理材料 1、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有关材料 持有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查询社会保障卡的应用状态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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