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居间费用的税收是如何法规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劳务费、居间费纳税问题,税负1.6%。一是个人用公对公的方式合作业务;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个税0.6%的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1%,综合税率1.66%(园区提供注册地址、无需实地办公,可开专票、普票)。二是个人用私对公的方式合作业务;在税收优惠园区税局,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个税0.5%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1.56%(无需注册公司、也不用自然人亲自到场,由税局直接开具、并附完税证明)。以上两种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相差不大,仅1.6%左右;如果企业要求必须专票且公对公走账,还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那么选择注册个独、个体的方式更好。如果企业并没有要求,只是临时解决大额的开票需求,那么代开的方式更合适一些,且每人每年有5000万的额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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