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章可以设定哪些和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若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行政法规是由谁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名称的区别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名称的区别如下 1、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机构不一样。首先行政法规仅仅只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但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不仅是由国务院规定的,还有国务院下面的各个部门委员会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也就是说部门规章的制定中包含了一部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两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行政法规指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地位以及效应是仅仅只次于宪法和法律的,因为它的制定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因为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律。如果发现行政法规中有与宪法和法律有着违背的地方的话,国务院需要撤销该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其他性地方法规一样需要配合宪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内容,不能与它们相冲; 3、概念上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行政法规是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而部门规章则属于行政性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它的规定是指定哪个部门的,是对它指定国家某机关的划分,因此才被称作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为了在国家执行法律时候顺利方便所规定的的事项也是某个区域的行政机关对该区域的行政管理所规定的具体的行政管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