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能要求婚前返还嫁妆。具体如下: 1、婚前陪伴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因此,婚前陪送的嫁妆可以在离婚时归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伴的嫁妆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否则陪送的嫁妆就像前面提到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