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时追认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法定代理人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表示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并需以通知方式进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追认是法定代理人明确同意合同的表示,无需相对人同意即生效,需以明示方式进行,并为合同相对人所知。 法律分析 一、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久追认 1、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代理人收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可以追认。法定代理人在此期间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1、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2、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结语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法定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追认应以明示方式作出,并为合同相对人所了解方能产生效力。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方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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