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么 |
释义 | 2022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 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注: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拓展阅读: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以下业务: (一)单位基本资料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除外); (二)单位比例调整; (三)职工年度基数调整; (四)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启封、转移; (六)职工个人账户基本资料变更(职工姓名、证件号码变更除外); (七)单位汇(补)缴登记; (八)单位缴存登记撤销; (九)查询业务。 最低工资是指什么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2022年江苏省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上调至228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的前提下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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