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并没有电子遗嘱的形式,所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老人遗嘱上子女不承认怎么办 发生该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该遗嘱是什么形式的,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还是口头遗嘱,遗嘱人的遗嘱如果是以上遗嘱的一种,并且遗嘱形成过程符合法律要求,遗嘱人子女不承认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二、国家规定的遗嘱见证人为几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为两人以上。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不公证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公证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都不需要公证。其中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都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