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赔偿不合理是否可以避免拆迁?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针对征地补偿的不满意情况,可以按照一定的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可以要求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此外,还附件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以及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 法律分析 按照以下途径维权: 1. 针对征地补偿的不满意情况,您可以要求地方政府进行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一、附件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 二、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拓展延伸 建房不给别人留路怎么办 邻居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有些地方是双方共同使用的,而有些地方则需要彼此有隐忍义务。所以,在有人想要盖房的,而又必须邻居提供通行之路的,那么对方不肯给放路通行的就是不合法的行为。按我国法律上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毫无疑问,在盖房的时候邻居不给放路通行,就是在阻碍通行权,是不可取的行为。要是遇上这种邻居,可以采取下面的解决办法: 首先,业主可以和邻居进行协商处理,邻居提供地方做道路供使用,业主可租赁并一次性给与赔偿。邻居之间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且真要进一步闹僵的话,也会比较难看,所以,在解决的时候最好先双方协商一下,这样也会比较合适。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要求居委会等进行调解,争取达成调解协议书,了结纠纷。如果是在村里建房的,那么就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或是依照当地的纠纷解决办法处理。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那就没办法了,现在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让路而业主提供补偿。 结语 根据上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和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如果您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按照以下途径维权:1.协调;2.裁决;3.诉讼。其中,协调和裁决由地方政府负责,确保公正性和程序透明;诉讼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如果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还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和征地纠纷听证制度为您提供了进一步的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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