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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时不提交证据可以吗
释义
    需要。立案指一审民事立案,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起诉状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手续
    劳动仲裁的手续有: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可以参加劳动仲裁的人如下:
    1、规定了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同时补充规定了新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规定了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规定了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法定代理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指定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综上所述,劳动者通过官方部门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先置程序。劳动仲裁的手续有仲裁申请书;劳动者身份证明;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对于诉讼程序而言,仲裁程序已经比较精简了,只需要纠纷当事人去相应的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规定参加庭审,然后等裁决书即可。
    二、房屋建筑纠纷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
    2、原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3、被告住址证明(应为经常居住地)或被告工商登记资料(含被告自与原告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到起诉时的一切企业变更资料);
    4、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双方联系电话;
    5、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6、双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合同复印件或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的复印件(加盖原告公章);
    7、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原告公章)。
    以上案件如原告方为香港当事人,其委托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执业的律师办理诉讼时,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如为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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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