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立遗嘱房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老人没立遗嘱,房产分配原则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特殊情况包括: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可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若没有立遗嘱,房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具有优先继承权。 2.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具有优先继承权。 3. 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具有优先继承权。 4. 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具有继承权。 5. 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具有继承权。 6. 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外祖父母具有继承权。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老人没立遗嘱房子怎么分配?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若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房产的分配方式如下:首先,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优先继承权;其次,子女和父母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优先继承权;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根据特殊情况,如生活困难、扶养义务等,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具体的遗产分配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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