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
释义 | 彩礼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的附条件赠与,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可返还。嫁妆陪送视为赠与,登记前为个人赠与,登记后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彩礼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方需返还。彩礼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彩礼的给付和收取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彩礼的返还问题。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如果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认为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通常是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离婚时,彩礼钱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法院会判决女方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