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借款利率划定为两线三区:一是司法保护区,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二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无效;三是自然债务区:超过了年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区间是自然债务区,债权人起诉请求支付的,法院不支持,但是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主张退还的,法院同样不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