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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释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是可以申报的: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哪些债权可以进行申报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可不可以申报
    1、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申报的债权有什么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是合法有效的债权;5.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债权申报是什么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该内容由 陈春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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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