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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什么债权可以申报
释义
    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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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