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申请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但若发生了用人单位违背劳动者的意愿,通过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又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害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除了以上所讲述的情况外,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但若发生了用人单位违背劳动者的意愿,通过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又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害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除了以上所讲述的情况外,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商,但由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人身依附性,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特别强调了一点,如果发生了用人单位通过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且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此举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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