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的手续有: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立即释放;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 4、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通知释放; 5、看守所监管的决犯服刑期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