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般是这样填写的: 关于与×××同志谈话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受××党委的指派,我们于××月××日与入党申请人×××同志进行了谈话。此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信念、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