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如何确保法院正确判决? |
释义 | 检察院提出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条件,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后,人民法院应进行再审,并通知检察院出席法庭,阐述抗诉理由和事实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生效判决应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检察院要纠正法院错判的,通过会提出审判监督程序。 检察院提出审判监督程序流程 (1)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法律依据及其条件。 根据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③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④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这一规定表明,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起抗诉。这是由发现有错误的难度、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任务量较大等现实情况决定的。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裁判有错误时,应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提交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是人民法院再审的依据之一,人民法院再审时应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以抗诉人身份发表抗诉词,充分阐述提出抗诉的理由和事实根据。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外,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只能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具有应当抗诉的情形,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结语 根据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发现法院错判的裁判有权提出抗诉。抗诉程序包括提起抗诉并制作抗诉书,人民法院再审时应通知检察院出席法庭并发表抗诉词。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判发现错误时,应提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实施保证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正确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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