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行政诉讼哪里立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东莞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去哪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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