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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姓名权民事救济的方式
释义
    侵犯姓名权的民事救济方式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
    如发现姓名权被侵害,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可以去法院起诉侵犯姓名权。
    姓名权被侵害主要包括三种侵害行为: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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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