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