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法院会通知家属。家属也可以主动去法院询问开庭时间。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解回避、出庭证人名单、排除非法证据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开庭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最迟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