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几次 |
释义 |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开庭次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一般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里面进行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一些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了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常会在开庭之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下判,最晚二个月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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