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复发 的鉴定首先要拿出之前的 工伤鉴定 材料,包括 工伤 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 退休 的登记表等。 如果是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最后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 伤残 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