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公司需要赔偿多少 |
释义 | 公司要支付给工伤员工的费用包括:1、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的护理费;3、如果未及时提出工伤申请,此期间发生的本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4、员工提出解约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如果说单位没有为该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单位提供。 一、工伤申请认定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期间,公司是不能轻易辞退员工的,除非是公司能证明员工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者员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辞退的,否则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如果说有公司非要这样,那我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工伤相关程序走完,而且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相关的费用基本都是由工伤保险出,公司只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之类的就可以。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费用都是公司出。 2、如果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那么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就业补助等等都得有公司来支付。 其实现在没有那个公司会傻到辞退工伤期间的员工,因为很多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公司只要购买了工伤保险,就没必要辞退员工了,太不值得。 二、去社保工伤认定的流程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2、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3、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4.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5、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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