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协议离婚与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区别 |
释义 | 那么在民政局与到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呢?具体总结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讲,民政局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照片等即可随时领取。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再调解,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相对较长。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最快的也有当天办理的。 二、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费用不同一般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一般是人民币二十元,而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当然各个地区人民法院费用不一样,一般是人民币260元外加其他费用;涉及的,20万元以下的不再收费用,超过部分,需按照财产标的收费。因此,如果有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所缴的诉讼费也相对较高。 三、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件资料要求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写一个、提供结婚证、、簿和照片等,即可随时领离婚证;人民法院则要起诉书、协议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即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样资料或者证件不具备,民政局就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退一步来讲,只有到法院去离婚比较方便。 四、从夫妻双方的自愿性来看,有所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具备的之一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则在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意。 五、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说白了,民政局只管把夫妻关系解除,其他问题全部靠你们自己的诚信度来解决。如果是通过人民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六、从协议内容来看,留下后患不同。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