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税收要缴哪些? |
释义 |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乘税率-扣除项目金额乘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全部转移给新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仍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权。 3、依照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什么税的有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的这里,对于转让土地的需要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3%的契税,出让方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 一、与工程结算关联紧密的税种有哪些 工程结算决定了开发项目的成本大小,会对项目公司的两种税金造成较大影响,一是土地增值税,二是企业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增值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税额。 增值额=营业收入—可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税额等于增值额乘适用税率—可扣除项目乘速算扣除系数 可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工程结算对可扣除项目中的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可以称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工程结算对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大小影响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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