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会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进行明确,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将子女的户口随同本人一并迁出。 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子女已成年,则由其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离婚时,孩子的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当事人直接抚养的,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当继续留在户口本上。婚姻关系解除时,孩子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的,婚姻关系解除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对方走,把孩子的户口迁出去。 迁孩子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离婚证;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