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阻止对方转移。建议设夫妻联名账户,避免擅自转移。如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财产,保留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离婚后发现婚前转移财产证据,可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如果未起诉或已起诉离婚,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阻止一方将财产转移。对于现金转移,取证较难,建议将大额存款设为夫妻联名账户,以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如果发现一方可能转移财产,应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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