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合同成立后买方享有10个工作日的无理由退保权利。但如果是由于购买方自身原因导致买错了保险,则可能无法享受退保。要求退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与其保险合同履行有关的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证明。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生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向投保人退还未到期保险费,并按照投保人的要求补偿已经发生的损失。保险合同成立后十日内,达到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限及时退出的,保险人应当在收到投保人的申请并核对相应资料后,及时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买方在购买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职业、家庭住址及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买方对于拒绝接受询问或者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 综上所述,如果买方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导致买错了保险,可能会受到保险公司的解除保险合同的影响。退保的情况,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