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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我被公司告知要签署补充劳动合同时,我该怎么做?
释义
    劳动者权益保护及维权方法:1、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双倍工资;2、员工自愿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申请并可获补偿;3、举报或投诉给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分析
    注:提问是2009的,此后法律进行了修订,为防止误导网友,现对答案整理如下: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可获得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
    1、举报或者投诉: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仲裁或者诉讼: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拓展延伸
    如何正确处理公司要求签署补充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公司要求签署补充劳动合同时,您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正确处理这种情况。首先,仔细阅读补充劳动合同的内容,确保您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务部门进行沟通,寻求解释和指导。其次,评估补充劳动合同对您的权益和利益的影响。如果您认为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谈判,提出修改建议。如果公司不同意修改,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最后,如果您决定签署补充劳动合同,确保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关于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和解雇条款等重要内容。如果有需要,可以请律师审核合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修订,对于劳动合同问题,劳动者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如果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可获得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且严重侵犯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举报或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权。在签署补充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并评估合同内容,如有需要可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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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