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户口外地上大学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在学校缴纳医保费用,也可以保留户口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医保缴费,但在学校所在地就医的医保报销会受到影响,部分费用可能因为不满足学校所在地医保政策而无法报销。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大学生每年向学校缴纳的学费当中包含了医疗保险费用。 在上大学期间,在校学生可以直接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依据学校所在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医疗保险的办理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办理。 如果在户口所在地已经办理过医保,那么学生家长可以带着学生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医保卡与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局办理医保迁出手续,可将户口所在地的医保迁至学校所在地。同时学生也可以选择保留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但如果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发生医疗费用,则只能按照突发病症的标准进行报销,部分费用无法报销,只能自费进行医疗。 因此大学生与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家庭的经济状况选择在学生大学期间参加学生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到学生毕业后,再将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迁回原址。 医保主要取决于毕业后的工作去向: 1,如果找到工作,并且工作单位和大学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的,不论户口转去哪里,医保都在8月底中断后,由新单位办理参保直接缴纳 2,如果找到工作,但是工作单位和大学学校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在新单位办理新参保 3,如果毕业没找到工作,户口会被转回原籍,医保只能自己回原籍缴纳,可以选择在存档案的人才中心办理职工医保的参保,也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的社保办理居民医保的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