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的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民间借贷的借条: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一、怎么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1.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2.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3.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三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三年。4.借款时向他人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还款时一定要及时收回借条,或者让出借人当面销毁借条。 二、借条有什么陷阱 有下列陷阱: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是借款人提前准备好,是他人所写的,借款人因此否认本人是借款人。3.将借条写成收条。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三、拿借条去起诉是否有用 拿借条去起诉是有用的。对于借条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借款方存在违约情况,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起诉处理,并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 先打款后补的借条有用,需注意以下几点: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要在借款到期后三年内向其主张权利,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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