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公安机关、医院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一、怎么提起房产继承诉讼 怎么提起房产继承诉讼: 一、房地产继承是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给继承人; 二、房地产继承诉讼向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房地产继承诉讼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继承人的房产证; 5、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 二、遗嘱被执行人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