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能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二、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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