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民事案件申诉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1、民事案件申诉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之内,具体申诉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8)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二、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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