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迟延期间利息包括迟延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息基数应为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一般包括未清偿的本金、诉讼费、公告费等。另外,计算迟延期间利息的期间,迟延期间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违约赔偿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违约赔偿后合同不一定需要继续履行。对于迟延履行违约的,在进行了违约赔偿后仍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类型的违约的,在违约方支付了违约赔偿之后不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所谓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什么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经双倍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双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有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性债务乘以,千分之一点七五日乘以迟延履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