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分手礼金怎么办 |
释义 | 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属于彩礼,是在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一、结婚收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收的礼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礼金一般认定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彩礼的认定不同,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能够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一般离婚时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还需要注意,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礼金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如果说当地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存在的,“彩礼”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则即使存在上述情况离婚的也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三、离婚时婆婆买的四金是否用退 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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