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如果被拆迁的是公司房屋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一、房屋拆迁协议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人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书和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托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托管人、代理人的资格证书; 2、拆迁单位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 3、被拆迁人应当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